官方:重大疫情期間污水處理系統運行管理指南
發布時間:
2021-01-20 16:50
來源:
《重大疫情期間污水處理系統運行管理指南》
本指南提出了重大疫情期間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系統從業人員的安全防護要求 和城市排水管網、提升泵站、污水處理廠、公共場所等的運行管理措施。主要包括總則、疫情防控與應急管理工作要點、人員安全防護要求、排水管網和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公共場所安全管理、生産與防疫物資儲備與管理等内容。
本指南編制單位:清華大學、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總院有限公司、江南大學。
本指南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負責管理,清華大學負責技術解釋。各地可參考本指南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并在使用過程中總結實踐經驗,提出意見和建議。
1、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指導重大疫情期間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系統從業人員的安全防護,保障城市 排水與污水處理系統設施設備的穩定運行,發揮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系統正常功能,制訂本指南。
1.2 适用範圍
本指南适用于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系統在重大疫情期間的人員防護和設施安全 運行管理工作,對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系統的日常運行管理與職業健康保護也有指導作用。
1.3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指南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注日期 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 适用于本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41号)
關于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新冠肺炎流行期間消毒工作的通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2020) 89号)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處置技術指南(試行)(建科(2011) 34号)
GB 18466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标準
GB 18918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标準
GB/T 31962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标準
GB/T 34173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
GB 50014室外排水設計規範
GB 50318城市排水工程規劃規範
CJJ60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程
CJJ68城鎮排水管渠與泵站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程
CJJ/T 243城鎮污水處理廠臭氣處理技術規程
1.4 術語和定義
1.4.1重大疫情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規定的甲類傳染病、乙類按照甲類管理的 傳染病,以及能夠嚴重威脅人類健康和生命安全并受到世界衛生組織高度關注 的新發傳染病等在人群中傳播所引發的公共衛生事件。
1.4.2接觸暴露風險
排水與污水處理系統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直接接觸污水或污泥,或因污水或 污泥飛濺而間接接觸,所形成的感染風險。
1.4.3吸入暴露風險
排水與污水處理系統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吸入來自排水和污水處理系統的 可能含有病原體的氣溶膠所形成的感染風險。
1.4.4噴霧消毒
使用固定式噴霧裝置、農用噴霧器或其他噴霧器噴灑消毒液,對排水與污水處 理系統各種密閉空間、物體(品)表面、建築物表面、地面、作業現場,以及 相關工具、車輛等進行消毒的處理方法。
2、疫情防控與應急管理工作要點
2.1 疫情防控應急響應機制
2.1.1各地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城市排水部門)可牽頭成立排水 行業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并提請政府将其納入當地疫情聯防聯動機制,确保重大疫情期間的溝通與會商。
2.1.2明确領導小組成員分工和職責,指導重大疫情期間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系統運行管理。
1.落實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産主體責任,做好從業人員安全防護和保障設施設備穩定運行。
2.梳理重大疫情防控工作要點,制定并貫徹落實重大疫情期間的運行管理方案和應急預案。
3.根據疫情的發展形勢,調整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系統應急運行管理與疫情防控的要求。
4.采用遠程網絡會議等形式靈活開展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宣傳、指導和監督。
2.1.3将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運行單位納入當地生産和防疫物資重點供應保障單位名 錄,做好生産、防疫物資的儲備和運輸車輛的通行保障。
2.2運行管理方案
2.2.1運行管理方案宜包括從業人員職業健康、公衆安全保障、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 系統運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宜涵蓋以下要點。
1.将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系統從業人員的安全防護作為工作重點。‘
2.将提升泵站、進水泵池(房)、預處理、污泥處理、臭氣處理等設施作為風險防控的重點區域。
3.關注疫情期間由人員流動限制、停工、停産、停業等引起的污水水質和水量的波動,制定相應的運行方案。
4.建立城市排水、生态環境、衛生等部門信息共享機制,針對接納定點醫療機構、集中隔離點和疫情小區污水的排水管網和污水處理廠制定應對方案,加強相 關從業人員的安全防護。
2.2.2通過海報、短信、電視媒體等形式,加強對公衆的安全排水宣傳和對從業人員的培訓。
1.引導公衆規範排水行為,避免堵塞排水管網或造成污水冒溢。
2.加強對從業人員職業健康防護和疫情防控的技能培訓。
2.2.3加強與相關部門溝通協商,保障重大疫情期間生産與防疫物資的儲備和供給。
2.3應急預案
2.3.1應急預案應針對重大疫情期間的潛在突發事件,提出處理方案、作業流程和防 護要求,宜涵蓋以下要點。
1.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系統因異常天氣等導緻沖擊負荷、因突發事件等導緻運行 事故的應急預案。
2.排水管網、提升泵站和污水處理廠的設施設備應急搶修、維修預案與作業人員 防護要求。
3.突發事件應急搶險作業的機構、人員、裝備、個人防護用具、物資等方面的保障計劃。
4.對從業人員進行應急預案的培訓、演練。
2.3.2出現生産物資和防疫物資儲備不足,應立即報告排水行業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 組,并協調解決供應問題。
2.3.3合理安排班次和班組人員,确保某班組員工因疫情防控需離崗隔離時,其他班 組員工可全崗有序替班。
3、人員安全防護要求
3.1 一般規定
3.1.1根據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系統服務區域疫情發生情況,分級分類确定從業人員的安全防護要求。
3.1.2從業人員作業前應熟知個人安全防護要求,在作業過程中應始終佩戴個人安全 防護用品,作業完成後應按要求對防護用品進行妥善處理處置。
3.2作業過程安全防護 3.2.1在識别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系統不同崗位從業人員接觸或吸入暴露風險的基礎上,參考以下防護級别,做好個人安全防護措施。
1.基礎防護。接觸或吸入暴露風險相對較低區域(如控制室、配電室、倉庫等) 的從業人員,宜佩戴口罩,穿工作服。
2.普通防護。接觸或吸入暴露風險相對較高,但作業空間是相對開放區域(如敞 開式進水井、配水井、曝氣池等)的從業人員,宜佩戴口罩、手套、護目鏡、 防護帽,穿工作服。
3.重點防護。接觸或吸入暴露風險相對較高的封閉、半封閉作業空間(如管道井、 室内泵站、污泥脫水車間、地下污水處理廠操作巡視層等)的從業人員和可 能直接接觸污水或污泥的從業人員(如取樣人員、栅渣清理人員、機械維修 人員、搶險工作人員等),宜佩戴醫用外科口罩、雙層手套、護目鏡、防護 帽,穿符合作業要求的工作服或防護服。
4.上述從業人員的安全防護要求與工作區域的安全防護要求不一緻時,應執行相 對嚴格的防護要求。
3.2.2在梳理作業類型和病原體暴露風險關聯性的基礎上,參考以下分類,做好作業 過程安全防護。
1.在巡檢、取樣、化驗等過程中,避免直接或飛濺接觸污水或污泥,避免用手觸摸臉部。防護用品沾染污水或污泥時,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
2.在設備維修、設施養護等過程中,作業前對帶有污水或污泥的設備進行清潔和 消毒,作業結束時對工具進行消毒。
3.對所有類型作業,在作業結束後立即洗手洗臉并做好消毒措施,方可進入室内的工作或生活區域。
3.2.3妥善收集和處置使用後的防護用品。将一次性手套、腳套等反面折疊,将可能 接觸污水或污泥的部分包在内部,專用垃圾袋單獨收集并密封消毒後集中處理。重 複使用的防護用品,使用紫外線或醫用酒精消毒處理後晾挂風幹。
3.2.4加強個人防護品的儲備、使用、維護和管理。宜單獨設置工作服、防護服以及 其他個人防護用品的儲物櫃,避免與個人衣物使用同一儲物櫃。對放置可能受污染 的工作服和個人防護用品的儲物櫃進行日常消毒。
3.3從業人員管理
3.3.1加強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系統在崗人員管理,對進入工作區域的所有人員進行體溫檢測,做好職工出勤情況登記。
3.3.2按照當地疫情防控統一要求建立職工健康狀況定時上報制度,要求出現身體不 适症狀的職工及時上報,并做好自我隔離或就醫措施。
3.3.3對日常巡檢要求不高的區域,如配電間、鼓風機房、泵房等,進行人員限制進出管理。
3.3.4嚴格管理進水泵池(房)、格栅間、污泥脫水車間等存在接觸風險的區域,限 制非本區域從業人員或防護不足人員入内。
3.4訪客管理
3.4.1不組織參觀活動,不接待各類參觀、訪問、交流、學習人員。地下污水處理廠 的地面層暫停公衆開放。确有工作需要的,釆用視頻會議等方式替代。
3.4.2執行來訪人員報備審批和檢査登記制度。與疫情防控和運行維護工作直接相關的設備維修、物資配送、釆樣化驗和科學實驗等人員,應履行申請和審批手續,經同意并做好個人安全防護後,方可在規定時間進入,由污水處理廠派專人陪同,在 指定區域開展相關活動。
3.4.3加強對物資配送人員和車輛的管理,做好物資配送人員和車輛的消毒工作。區 分職工通道和物資配送通道,避免物資配送車輛通過職工通道或穿越廠内辦公區域。
4、污水處理廠運行管理
4.1 一般規定
4.1.1充分利用在線監測儀表、設備監控系統、視頻監控系統和中控系統等的遠程監 控和故障診斷功能,及時發現設備故障和工藝運行問題,保障污水處理廠正常穩定運行。
4.1.2關注進水餘氯值或反映消毒劑影響的指标,分析進水餘氯變化對污水處理廠運 行的潛在影響,并視情況采取應對措施。
4.1.3使用氯消毒的污水處理廠宜優化含氯消毒劑投加量,在保證消毒效果的同時, 降低出水餘氯對水生态安全的影響。
4.1.4加強作業區域(特别是封閉區域、有限空間)的通風和消毒,做好各類泥水飛 濺的防護措施,有效防範從業人員的接觸或吸入暴露風險。
4.1.5加強栅渣、沉砂、污泥的處理、儲存和運輸過程的管控。
4.2預處理單元
4.2.1檢查和評估進水泵池(房)、格栅間、曝氣沉砂池等區域從業人員作業空間的 通風條件,确保作業空間的通風系統正常運行或自然通風狀況良好。
1.預處理單元的明渠應加蓋封閉,條件允許時可加裝除臭系統風管防止氣溶膠擴散。
2.作業空間設有負壓通風或除臭設施時,加強設施監控和維護,确保設施穩定運 行。可在除臭設施處理能力允許範圍内,加大預處理單元的通風量。
3.未設負壓通風或除臭設施的相對封閉作業空間,應進行主動送風或強制排風。可在出風口臨時增加紫外線、臭氧或化學消毒措施。
4.減少工作人員進入上述區域的頻次,工作期間避免在出風口附近活動,以降低吸入暴露風險。
4.2.2做好預處理單元作業空間的日常消毒。有條件時,可臨時增加噴霧或紫外線消毒措施,每天定時進行消毒作業。
1.有生物除臭系統時,不宜使用含氯消毒劑噴霧消毒。确需使用時,應密切關注 除臭效果,控制消毒劑對除臭系統微生物的影響。
2.從業人員進入作業區域期間,停止噴霧消毒或紫外線消毒,避免對從業人員造成傷害。
3.噴霧消毒宜使用有效氯濃度5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劑。
4.2.3做好栅渣、沉砂堆放點的日常清理及消毒。
1.使用不漏水容器收集栅渣和沉砂,做到随産随清,避免長期堆積。
2.定期使用有效氯濃度1000〜20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劑對栅渣、沉砂堆放點進行噴霧消毒。
3.可在栅渣螺旋輸送設備上臨時增加噴霧消毒措施,使用有效氯濃度1000-2000 毫克/升的含氯消毒劑對栅渣進行連續噴霧消毒。
4.可在栅渣、沉砂堆放點周邊加裝封閉設施或除臭系統風管,避免氣溶膠擴散。
4.2.4進入預處理單元清理栅渣和沉砂作業的從業人員,應全程做好安全防範措施, 并達到以下要求。
1.清理前使用有效氯濃度1000-20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劑對清理對象進行噴霧 消毒。清理後對堆放點、工具和相關設備使用有效氯濃度1000-2000毫克/升 的含氯消毒劑進行噴霧消毒。
2.每次清理栅渣、沉砂的連續作業時間宜不超過30分鐘。完成工作後及時清潔 雙手及面部,更換鞋子并使用有效氯濃度5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劑對更換的 鞋子做徹底消毒。
4.2.5檢査預處理區域及設備周邊的污水飛濺狀态,劃定污水飛濺的限制出入區域。有條件時可釆取增設防護罩等措施,降低污水飛濺風險。
4.3生物及深度處理單元
4.3.1結合污水處理廠進水和出水的水質檢測結果,分析疫情期間公共場所和家庭大 量使用含氯消毒劑對污水處理廠的影響。可根據進水餘氯值,适時回流少量剩餘污 泥至污水處理廠進水端、投加脫氯藥劑或投加碳源等,以降低含氯消毒劑的影響。
4.3.2密切關注生物和深度處理單元設施的運行狀态,做好防飛濺措施,降低從業人 員接觸或吸入暴露風險。
1.檢査各種跌水點、溢流堰、機械曝氣、鼓風曝氣、機械攪拌等區域的泥水飛濺 狀态,劃定存在泥水飛濺風險的區域。
2.使用轉碟、轉盤、轉刷等機械表面曝氣設備的,宜在設備上增設防泥水飛濺的蓋闆或防護罩。
4.3.3加強鼓風機、提升泵、回流泵和排泥泵等關鍵設備的運行保障工作,通過日常 巡檢、遠程監控和周期性維修維護,确保關鍵設備的正常運行。
4.3.4加強生物及深度處理單元封閉、半封閉區域的通風和消毒,在從業人員定期作 業的區域,可臨時增加噴霧消毒或紫外線消毒措施。
1.從業人員進入前,可進行噴霧消毒或紫外線消毒。從業人員進入作業區域期間, 停止噴霧消毒或紫外線消毒,避免對從業人員造成傷害。
2.生物及深度處理單元通風接入生物除臭單元的,噴霧消毒點宜遠離除臭單元的進風口。
3.噴霧消毒宜使用有效氯濃度5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劑。
4.4消毒單元
4.4.1加強消毒設施設備的維護和保養工作,确保消毒設施正常穩定運行、出水糞大腸菌群數指标達到排放标準要求。
4.4.2采用氯消毒時,宜根據水質水量、排放标準、接觸時間和水溫等,優化調整含 氯消毒劑的投加量。
1.加氯消毒的接觸時間宜大于30分鐘,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标準》 一級A排放标準時,投加量宜為3〜5毫克/升。如果接觸時間不足30分鐘, 宜根據濃度時間乘積和消毒效果确定氯消毒劑投加量。
2.消毒前端釆用了高級氧化或膜生物反應器等工藝時,可根據消毒效果減少氯消毒劑投加量。
3.加強氯消毒劑存儲、使用等過程的規範管理,關注氯消毒劑的有效氯含量的變化。
4.4.3釆用紫外線消毒或臭氧消毒時,應加強巡檢和維修維護,保障設施設備的安全 穩定運行。宜根據接觸時間和消毒效果,優化調整紫外線強度或臭氧投加量。
4.4.4 釆用紫外線消毒或臭氧消毒時,宜将氯消毒作為備用消毒方式。
4.4.5宜協同使用氯消毒、紫外線消毒和臭氧消毒等技術,保障消毒效果、降低出水餘氯值。
4.4.6關注氯消毒劑用量增加對水生态安全的影響。宜在污水處理廠出水點臨時增設指示性水生動物觀察池,指導調整氯消毒劑用量。
4.5尾水排放與再生利用
4.5.1應在污水處理廠或再生水廠排放口設置圍欄或警示牌,避免公衆靠近排放口或與周邊水體直接接觸。
4.5.2再生水排入公衆可能直接接觸的受納水體時,宜在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标識,禁止水上娛樂、垂釣等活動。
4.5.3應暫停污水處理廠内以再生水為水源的景觀噴泉、景觀瀑布等。
4.5.4宜暫停與人體直接或間接接觸的再生水利用途徑,如再生水用于城市雜用水 (市政道路噴灑、洗車、居民小區雜用、園林澆灌等)。确需利用再生水時,應加 強再生水消毒、出水糞大腸菌群數檢測和用水端餘氯含量檢測。
4.6污泥處理與存儲單元
4.6.1釆取劃定風險區、增加防護罩等措施,降低操作人員在污泥處理過程中直接接觸或飛濺接觸污泥的風險。
4.6.2宜在污泥處理、存儲和裝卸車間臨時增加噴霧消毒或紫外線消毒措施,并确保通風系統運行良好,降低從業人員的接觸或吸入暴露風險。
4.6.3後續無厭氧消化或好氧發酵的,污泥脫水前可适當加入氯消毒劑,并關注氯消 毒劑對脫水性能和處置途徑的影響。直接影響污泥脫水效果時,應減少氯消毒劑用量或停止投加。
4.6.4後續有厭氧消化或好氧發酵的,不宜向污泥中加入氯消毒劑,避免氯消毒劑對 厭氧消化或好氧發酵工藝的微生物産生影響。
4.6.5加強帶式脫水或闆框脫水車間從業人員的安全防護,降低從業人員的接觸或吸入暴露風險。
4.6.6脫水污泥随産随清,避免在廠内露天堆放。确需露天堆放的,應做好堆放污泥 的噴霧消毒和從業人員的防護措施。污泥堆場的外表面每日至少一次使用有效氯濃度1000〜20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劑噴霧消毒。污泥出廠前應噴霧消毒。
4.6.7做好污泥裝卸和運輸車輛的清洗和消毒,避免裝卸過程中沾染在車輪和箱體上的污泥在運輸過程中撒落。污泥運輸車輛在出廠前進行水沖清洗,使用有效氯濃度 1000-20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劑進行噴霧消毒。釆用敞篷車輛運輸污泥時,應采取苫蓋措施。
4.7除臭單元
4.7.1按《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标準》的要求設置除臭設施,保障設施的持續和穩定運行,确保通風和除臭效果。
4.7.2優化除臭設施工藝運行參數或臨時增設消毒措施,強化除臭設施的病原體滅活效果。
1. 用光催化氧化除臭工藝的,加強設備維護管理,強化光催化氧化的病原體滅活效果。
2.釆用化學噴淋洗滌除臭工藝的,可在噴淋液中增加次氯酸鈉等含氯消毒劑,并同步關注消毒劑對除臭效果的影響。
3.釆用生物除臭工藝的,可在除臭設施進風口臨時增加紫外線消毒措施,或在出風口臨時增加紫外線、臭氧或化學消毒措施。
4.8化驗與儀表維護
4.8.1宜在污水處理廠的進水口和出水口安裝自動采樣器、在線水質分析儀等,減少或避免人工取樣或化驗。
4.8.2因運行管理需要必須人工取樣和化驗時,應做好人員安全培訓、加強取樣和化驗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降低人員暴露風險。
1.取樣時,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避免身體任何部位與污水或污泥直接接觸。
2.取樣後,對樣品容器外表面消毒後放入密封袋或密封箱,再對密封袋或密封箱外表面消毒,然後送至化驗室。
3.化驗時,加強化驗室通風,有條件時可在通風櫃中進行樣品處理。移取樣品後及時蓋住容器口。完成樣品處理後,對容器表面消毒。
4.8.3保障化驗室的消毒物資供給,加強化驗室運行過程中的消毒措施。
1.取樣瓶和各種可能沾染污水或污泥的燒杯、量筒、比色管等玻璃器皿,應進行 漂洗、放置于消毒液中浸泡30分鐘以上,再進行刷洗、沖洗和晾幹備用。
2.化驗開始前,做好工具、儀器和試驗台的消毒措施;化驗結束後,對化驗區進 行噴霧消毒。
3.化驗室應常備消毒濕巾、75%醫用酒精、免洗洗手液、消毒肥皂等消毒用品。化驗過程中如發生樣品沾染和飛濺,立即用水沖洗并采取相應的消毒措施。
4.8.4加強化驗室的人員準入管理,妥善管理儀器和處理廢棄物。
1.嚴禁非從業人員、防護不足人員或未被授權的人員進入化驗室。
2.化驗工作應分散開展,做到每個區域及相關儀器和設備專人專用。
3.化驗過程中産生的樣品廢液、各種容器的第一次漂洗液等,統一收集至含有消毒液的廢液桶,禁止直接倒入水槽中。
4.8.5關注在線監測儀表的運行狀态和工藝數據,及時發現設備故障和運行問題。
1.聯系第三方定期維護進水在線水質儀表和流量計,支持運行人員準确了解進水的水質和水量特性。
2.加強對溶解氧儀和污泥濃度計等工藝狀态儀表的清洗和維護,定期進行标準曲線校準,保證關鍵儀表的正常運行。
3.出水在線水質儀表顯示超标或異常數據時,及時分析原因、進行儀表校準或化驗室檢測比對。
4.8.6對自動采樣器、在線水質儀表等儀表設備與水接觸的部分進行檢查、維護和維修前,使用有效氯濃度1000-20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劑進行噴霧消毒,并做好個人安全防護措施。
4.9地下或半地下污水
4.9.1地下或半地下污水處理廠應強化操作巡視層的通風,加強出入人員管控。
1.加大地下或半地下污水處理廠操作巡視層的通風量。
2.适當減少地下或半地下污水處理廠的日常巡檢和取樣頻次,充分利用遠程監控系統進行日常運行維護。
3.減少操作巡視層中各種檢查孔、觀察孔、取樣口的開啟次數,避免構築物層氣溶膠大量進入操作巡視層。
4.9.2加強操作巡視層的日常消毒,保障作業空間的清潔,降低從業人員暴露風險。
1.宜在地下或半地下污水處理廠的操作巡視層臨時增加紫外線消毒或噴霧消毒措施,定期進行消毒作業。
2.每次開啟檢査孔、觀察孔、取樣口作業前,使用有效氯濃度5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劑對周邊區域進行噴霧消毒。
3.作業期間無污水或污泥沾染風險的作業區域,作業完成後使用有效氯濃度500 毫克/升的含氯消毒劑對作業區域周邊進行噴霧消毒。
4.作業期間可能沾染污水或污泥的作業區域,作業完成後使用有效氯濃度 1000-20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劑對作業區域周邊進行噴霧消毒。
5、公共場所安全管理
5.1 一般規定
5.1.1制定和執行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系統涉及的公共場所(辦公區、食堂或餐廳、班車、澡堂、宿舍等)的安全管理辦法。
5.1.2按防疫部門對公共場所的消毒要求,做好城市排水與污水處理系統涉及的公共場所的日常消毒。
5.1.3建立消毒緩沖區,做好生産區、化驗區與中控室、辦公區的物理隔離,減少不同類型從業人員之間的接觸。
1.從業人員在生産區完成現場巡檢或維修工作後,在消毒緩沖區做好消毒措施,才能進入中控室或辦公區。
2.從業人員不能穿戴工作服或防護服從生産區進入辦公區,禁止将樣品、取樣工具、維修工具等具有污染風險的物品從生産區帶入辦公區。
5.2辦公場所管理
5.2.1建立辦公區域的日常消毒管理辦法,嚴格執行日常消毒措施。
1.辦公區域可使用含氯消毒劑(如84消毒液等)進行地面和樓道的噴霧消毒。衛生間可使用有效氯濃度1000-20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劑定期噴霧消毒。
2.每一次換班後宜對辦公區内的公用桌椅、公用電腦以及其他公用設備消毒。滿足防火要求的區域,宜采用75%酒精進行擦拭消毒;不滿足防火要求的區域,宜采用消毒濕巾等進行擦拭消毒。
3.宜在辦公區進入口鋪設消毒墊或消毒毯,放置噴霧消毒劑和免洗消毒洗手液,方便進出人員進行鞋底和鞋面噴霧消毒,并對雙手或手套進行免洗消毒。
5.2.2避免集中開會,研讨問題推薦使用遠程網絡會議的形式。因工作需要必須面對面開會的,應控制參會人員數量和會議持續時間,并達到以下要求。
1.參會人員進入會議室前使用免洗消毒洗手液對雙手消毒。
2.會議期間,會議室開窗通風,參會人員全程佩戴口罩,人員間隔1米以上。
3.會議室不宜提供公共茶具和茶水,确有需要的可自帶茶具或瓶裝水。
4.會前和會議結束後,對會議場地進行含氯消毒劑噴霧消毒,對家具、座椅等可 使用75%酒精局部擦拭消毒。
5.2.3保持辦公場所的自然對流通風。如自然通風條件不足,可臨時增加機械通風措 施。辦公區每日不少于3次開窗通風,每次20-30分鐘,位于廠區下風向時适當減少 通風次數和時間。使用中央空調系統的區域,疫情防控期間應關閉中央空調系統。
5.3食堂或餐廳管理
5.3.1嚴格管理食堂或餐廳的餐食加工環節,妥善安排就餐環境,保障就餐人員的身體健康。食堂或餐廳工作人員應全程佩戴防護口罩、嚴格執行日常消毒措施,餐具用品須高溫消毒。
5.3.2食堂或餐廳可提供盒飯或快餐,各部門安排專人取餐;也可從業人員自帶飯盒取餐後返回辦公區域就餐。統一協調從業人員錯峰取餐,避免排長隊等候取餐。
5.3.3無法在辦公區域就餐的,可在食堂指定區域就餐,但應嚴格執行錯峰就餐規定。食堂或餐廳的就餐區應與取餐區物理隔離。就餐時一桌一人、同方向用餐、人員間距1.5米以上,就餐期間不交談,就餐結束後不逗留。
6、生産與防疫物資儲備與管理
6.1物資準備
6.1.1定期查驗防疫物資的使用和儲備情況,确保口罩、手套、防護帽、護目鏡、工作服、測溫設備、醫用酒精、洗手液等防疫物資儲備充足。出現防疫物資緊缺時, 積極通過政府有關部門協調解決。
6.1.2定期査驗生産物資的使用和儲備情況,積極聯系生産物資的供貨廠家,确保所需物資保障。适當儲備一定量常用藥劑,應對道路運輸中斷等突發狀況。出現防疫 物資緊缺時,積極通過政府有關部門協調解決。
6.2物資管理
6.2.1加強碳源、除磷藥劑、消毒劑等生産用化學品的存儲和現場制備場所的通風, 防止洩露、爆炸等事故。
6.2.2酒精、含酒精的洗手液以及含氯消毒液等日用化學品應密封儲存于陰涼通風處, 遠離火種、熱源、易燃物,避免陽光直射。酒精及含酒精消毒用品不可與含氯消毒液一同使用。
(信息來源:淨水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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